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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共2   当前页:第1   共7条留言; 已回复7条; 未回复0条;
 [No.1]  留言主题:关于住房土地证书
 留言者:陈志威
 留言IP:121.10.252.178
 留言时间:2011-11-3
购买了商品房的,怎么开发商代办时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的?需要自己去办理吗?如何办理?谢谢!
 回复内容:
    您好,一般商品房分摊土地面积都比较小,多数居民都没有申请办理分摊登记。确需办理的请业主持身份证明或提交委托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到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即可。
 [No.2]  留言主题:关于土地过户问题
 留言者:范生
 留言IP:14.209.92.222
 留言时间:2011-2-24
因企业发展需要,我公司需要购买一块工业用地来建厂房,特向贵局咨询一下关于过户的问题。 1、空白(未经利用开发)的工业用地是否不能转让? 2、听说有个投资25%才能转让之说,这个怎么界定?需要什么部门界定?出具什么报告?具体怎么操作?请详细回答一下,谢谢!!
 回复内容:
    您好。 1、如果有合法手续的工业用地可以依法转让。 2、若属闲置土地不得转让,必须依法处置。
 [No.3]  留言主题:大旺用地等级
 留言者:郑生
 留言IP:113.70.55.216
 留言时间:2011-1-19
大旺耕地等级为几等级?
 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大旺为工业开发区,重点在于发展工业,未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工作。 因此,耕地未分等级。
 [No.4]  留言主题:关于原农场职工住房问题
 留言者:无地农
 留言IP:58.255.253.15
 留言时间:2011-1-7
原大旺农场职工安置住房破旧或成危房,职工能否原地拆除重建?若能,则是否要申请报批及能否办取相关权利证书?若不能,则危房如何处理,职工居住权利如何得到保障?
 回复内容:
    您好。拆除重建事项不属我局工作职责范围,请向区规划建设部门咨询。
 [No.5]  留言主题:关于宅基地重建及报批
 留言者:王大力
 留言IP:183.4.191.238
 留言时间:2010-12-25
现有一房子因年代久远,需重新在原址拆除建造,且面积比原来大50%左右,是否需要报建及需要其它相关费用?
 回复内容: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我区的标准为每户80平方米。我区土地全部属国有土地,我区原转制居民住宅用地参照农村村民的标准由国家无偿划拨使用。转制原居民住房在用地手续齐全,不改变土地使用面积,且符合城市规划的情况下,可以到规划建设局申请拆旧建新,并办理相关手续。若拆旧建新增加用地面积,须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后,再到规划建设局办理报建手续,且用地总面积不得超过8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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