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 牌 出 让 公 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省政府令79号)的规定。经肇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受肇庆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对位于高新区凤岗工业园调洪湖南面、临江变电站西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要求
本次挂牌出让宗地位于高新区凤岗工业园调洪湖南面、临江变电站西面,总面积53106.6方米(折合79.66亩),其中净面积46631.13平方米(折合69.95亩),用地性质为工业,[详见肇城规高新设字(2009)65号《肇庆高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建设用地使用权之日起算)。
二、竞买人范围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必须是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并从事金属制品加工的创税型企业,投资强度不得低于人民币120万元/亩,固定资产总投入不低于15000万元,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0万元,年产值不得低于30000万元人民币,年创税收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竞买报名时,须提交由经贸部门备案审核符合以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本宗地块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挂牌起始价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893万元(不包含契税,契税按总成交价的3% 收取,由竞得人支付),竞买人每次报价增幅为20万元或其整数倍。
四、挂牌出让的时间及办法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7月29日为咨询阶段;7月30日开始接受竞买申请,8月6日下午5时30分报名截止,逾期不予受理;8月9日下午5时30分挂牌出让结束。竞买人在报名并缴交竞买保证金200万元(以入银行帐户为准)后,可多次报价,由报价最高者竞得。地块报价竞买时间到2010年8月9日下午4时30分截止,到截止时如继续有两家以上报价的,该宗地则由肇庆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主持转为公开竞投,价高者得。本宗土地挂牌出让的具体工作已委托肇庆市地产交易中心实施。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成交地价款即出让价款,须在2010年9月9日前全部付清,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可充抵作地价款。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六、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可于2010年7月13日后到肇庆市地产交易中心购买,届时由中心负责接受咨询和竞买申请。
地址:肇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办事窗口(信安大道92区财政大楼二楼)
咨询电话:0758—2313276
联系人:杨先生、叶小姐
肇庆市国土资源局大旺分局
二○一○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