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遗失公告
根据朱永伙(土地使用证总编号099966、分编号15-1-188,面积123平方米,位于肇庆高新区东风作业区七队)遗失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出权利主张。如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注销上述土地使用证办理补发手续。
特此公告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