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需资料:
①挂牌或拍卖的需提交成交确认书1份;
②出让金发票、契税完税证复印件各1份;
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土提供);
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提供核对原件);
⑤规划红线图原件1份;
⑥宗地图(1:1000)10份;
⑦土地登记申请书(国土提供);
⑧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⑨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登记委托书各1份(国土提供);
⑩法人代表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需复印双面);
⑾指界委托书1份(国土提供)。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办理程序:
窗口收件→初审(大旺分局)→复审(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审批(市国土资源局主管领导)→注册登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缴纳登记费→发证(大旺分局)
3、办理期限: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1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资料齐全的,从收件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