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区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加入时间:2009-12-29 17:51:28      作者:管理员   点击次数:232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2008年全区地质灾害概况

2008年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受威胁人数16户、77人,向受威胁住户派发明白卡16份。根据我区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以下防治措施:一是区党委、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精心组织,科学部署,靠前指挥,做到领导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二是比较准确和及时地对地质灾害进行重要预报预警;三是通过地质灾害预防知识宣传与培训,使广大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得到加强。在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2008年我区未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二、2009年地质灾害类型及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区地质环境条件和以往发生地质灾害区域分布情况,我区地质灾害的发生类型是:台风、暴雨、持续性降雨诱发的地质灾害;道路、堤围等线状工程体、露天矿场以及山边村庄,傍山而建民居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或地面塌陷。今年,极端气候因素仍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原因。

地质灾害汛期防范时期为415日至1015日,重点防范时期为51日至930日,其他时期重点做好地面塌陷和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及地震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研究工作。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分布情况

今年,我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的区段是:

(一)北江、绥江等大旺河段。由于我区地处北江、绥江交汇处,地势北高南低,是洪涝灾害易发地区。河段洪枯期水位流量变幅大,加之河床、岸坡软土层稳定性差,容易诱发深层滑坡等地质灾害。

(二)兴业石场、恒运石场以及北围山头、土虎岭、饭盖岗、砖厂背、罗湖山头等取土点。这些地方容易发生塌方、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是我区预防地质灾害的重要地段。

(三)城区、将军岗、东风、罗湖、一村居委会等傍山而建的民居,易发生山体滑坡、崩塌,需要做好地质灾害预防、监测、巡查。

(四)龙王庙水库坝区。该水库容量1665万立方米,水库大坝下流为鱼塘养殖区及重点工业园区,属监测重点之一。

四、地质灾害主要危险点、隐患点的防治措施和责任单位

(一)区水利局要加强对北江堤、绥江堤及龙王庙水库大坝的防护和监督检查,汛期要加强上堤值班巡查,及时发现隐患,排除险情。责任单位:大旺区水利局。

(二)绥江大旺河段两岸冲积平原软土区进行工程建设前,必须进行工程勘察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划建设部门在地基工程中必须做好保护措施,防患于未然。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局。

(三)城区、将军岗、东风、罗湖、一村居委会等山体滑坡易发地段,各居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做好检查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做好地质灾害防护措施。责任单位:区街道办事处。

(四)兴业石场、恒运石场要对开采面进行削坡减载,开挖排水沟疏导水流、防止塌方、滑坡、水土流失、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责任单位:兴业石场、恒运石场。

(五)北围山头、土虎岭、饭盖岗、砖厂背、罗湖山头等取土点要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取土,防止场内积水而造成滑坡、水土流失、泥石流等灾害。责任单位:区投资开发公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到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大局稳定。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南方出现一系列极端天气,更应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现有2处,受威胁人数11户、46人。同时,我区地质灾害防治监测机构不完善,防治科技含量低,装备落后,经费投入不足,基层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比较突出,直接影响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突发性重特大型地质灾害发生,避免出现群死群伤事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 “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区管委会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国土分局、水利局等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办公室、经贸、规划、社会事务(民政、卫生)、交通、公安、宣传等部门各派一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大旺国土分局),由黄立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国土、水利、经贸、规划、社会事务(民政、卫生)、交通、公安、宣传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区领导包街道办、街道办包居委会、居委会干部包居民小组、居民小组包户”的四级承包责任制,形成纵向到村到户、横向到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汛前,区、街道办、居委会要层级签订防灾责任书,明确各级防灾责任人。汛期,要把灾害危险点的监测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真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尽量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我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管理,提高防治工作能力。

一是加快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确保2009年底编制完成。各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编制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在开展矿业、农业、林业、水利开发利用和建设时也应重视预防地质灾害,确保生产安全。二是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建设,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健全区管委会、居委会、居民小组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不断完善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与专报、地灾评估、群测群防、灾情险情登记台帐、应急管理等制度。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危险点要制定人员紧急避险和财产转移的应急预案。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确保形成“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尽快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提高群众“自我识别、自我监测、自我预报、自我防范、自我救治”的自救互助能力。积极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反馈机制及网络体系,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的准确性,特别是提高三级以上地质灾害预警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监督,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法力度。成立专门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制,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区管委会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统一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所有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和地质构造复杂的重要地段进行实地巡查。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的管理,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审批新建住宅以及爆破削坡和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无法避免必须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新建农房或新村建设选址,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主体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和地下水开发利用以及工程建设项目造成的地质灾害,从源头上减少人为地质灾害的发生。四是加强地质环境队伍和监测机构建设,尽快成立地质环境监测站,增加人员编制,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水平。

(四)加大投入,加快实施治理和搬迁避让工程。

一是建立防治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我区将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区管委会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保障制度,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调查、预防和治理经费的落实。多方渠道筹措资金,鼓励社会捐助,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机制,使受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理。二是加快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治理工程。我区地质灾害点已治理工程6,投入治理工程费用52.4177万元。该6处灾害点经治理后,情况稳定,暂时无异常情况。我区将军岗居委会一队及将军岗居委会五队地质灾害(隐患)点,属2006年“派比安”隐患点。目前,将军岗一队受影响严重的两间厨房已被拆除,但还有住户10户共42人不愿意进行搬迁避让;五队还剩下住户1户共4人不愿意进行搬迁避让。现汛期将至,考虑到隐患点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由区管委会牵头,组织成立专责小组,相关部门应尽快做好搬迁避让工作。并将该11户民房列入危房,对受威胁房屋进行强制拆除,安置好该11户居民居住问题。

(五)加强宣传,提高防灾减灾意识。

区国土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张贴宣传画、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等方式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避免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群死群伤事件,确保一方平安。

 

附件:

肇庆高新区2009年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隐患点位置

灾害类型

规模

危险

程度

责任

单位

预防要求及

防治对象

将军岗居委会一队居民点

塌方(隐患)点

小型

小型

将军岗居委会

明确责任,加强巡查监测,尽快落实搬迁避让。

将军岗居委会五队居民点

塌方(隐患)点

小型

小型

将军岗居委会

明确责任,加强巡查监测,尽快落实搬迁避让。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广东省十届人大第14号公告)、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粤府[2007]68号)和《肇庆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肇府办[2009]15号),切实做好2009年度我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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