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国土资源管理的有关事项。
(二)凡省、市、区出台的土地优惠政策,本局不折不扣地执行,并依法保护投资企业在国土资源方面的合法权益。
(三)各类审批事项的程序、条件和收费标准上墙向社会公开,免费向办事群众提供办事指南,增加工作透明度。
(四)各项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限,根据法律法规和提高效率的要求作出承诺,并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五)待人接物要举止文明、礼貌周到,禁用服务忌语。对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耐心解答。
(六)正常上班时间,随时服务,能办的事马上办,重大的、紧急的事项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特事特办。
(七)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手续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公告时间)。
(八)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在18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一)一般土地权属纠纷30个工作日结案,重大违法案件60个工作日结案。
(十二)信访件的调查、报告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三)一般土地违法案件30个工作日结案,重大违法案件60个工作日结案。
(十四)采矿权证报批35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五)实行首问工作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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