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省政府令79号)的规定。经肇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肇庆市国土资源局大旺分局受肇庆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出让位于高新区建设路西面、华侨新城北面地段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要求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位于高新区建设路西面、华侨新城北面地段,总面积106433.09平方米(折合159.65亩),净面积85062.80平方米(折合127.59亩),用地性质为商业、住宅,详见肇城规高新设字(2009)71号《肇庆高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业份额用地40年,住宅份额用地70年,自出让方实际交付建设用地使用权给受让方使用之日起算。该宗地块使用强度(以地块净面积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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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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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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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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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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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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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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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建设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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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188.4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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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范围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起拍价及报名期限
本次拍卖地块的起拍价为人民币8000万元(不包含契税和交易服务费,该两项税费由竞得人支付),竞买人每次报价增幅为50万元或其整数倍。竞买人须在2009年12月18日17时30分前到肇庆市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四、竞买保证金及付款要求
竞买人在递交《竞买申请书》等报名资料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3000万元(以入银行帐户为准)。成交地价款即出让价款,须在2010年1月22日前全部付清(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可充抵作地价款),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五、拍卖会时间和地点
本次拍卖会的有关工作,由肇庆市地产交易中心具体实施,并定于2009年12月22日下午3时30分在肇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交易大厅举行(地址:肇庆市信安大道92区财政大楼一楼)。
六、本次拍卖以估低价方式进行(本宗地块设置保留底价),即拍卖主持人宣布起拍价后,由竞买人竞相应价,以不低于保留底价的最高应价拍定。
七、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可于2009年12月7日后到肇庆市地产交易中心购买,届时由中心负责接受咨询和竞买申请。
地址:肇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办事窗口(肇庆市信安大道92区财政大楼二楼)
咨询电话:0758—2313276
联系人:叶小姐、邹小姐
肇庆市国土资源局大旺分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