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加入时间:2009-12-29 16:09:52      作者:管理员   点击次数:306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和《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省政府令79)的规定。经肇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肇庆市国土资源局大旺分局受肇庆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出让位于高新区建设路西面、华侨新城北面地段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要求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位于高新区建设路西面、华侨新城北面地段,总面积106433.09平方米(折合159.65亩),净面积85062.80平方米(折合127.59亩),用地性质为商业、住宅,详见肇城规高新设字(200971号《肇庆高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业份额用地40年,住宅份额用地70年,自出让方实际交付建设用地使用权给受让方使用之日起算。该宗地块使用强度(以地块净面积计算)如下:

建筑限高

50

建筑密度

40%

容积率

3.0

可建设面积

255188.40平方米

二、竞买人范围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起拍价及报名期限

本次拍卖地块的起拍价为人民币8000万元(不包含契税和交易服务费,该两项税费由竞得人支付),竞买人每次报价增幅为50万元或其整数倍。竞买人须在200912181730分前到肇庆市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四、竞买保证金及付款要求

竞买人在递交《竞买申请书》等报名资料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3000万元(以入银行帐户为准)。成交地价款即出让价款,须在2010122日前全部付清(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可充抵作地价款),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五、拍卖会时间和地点

本次拍卖会的有关工作,由肇庆市地产交易中心具体实施,并定于20091222日下午330分在肇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交易大厅举行(地址:肇庆市信安大道92区财政大楼一楼)。

六、本次拍卖以估低价方式进行(本宗地块设置保留底价),即拍卖主持人宣布起拍价后,由竞买人竞相应价,以不低于保留底价的最高应价拍定。

七、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可于2009127日后到肇庆市地产交易中心购买,届时由中心负责接受咨询和竞买申请。

地址:肇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办事窗口(肇庆市信安大道92区财政大楼二楼)

咨询电话:07582313276

联系人:叶小姐、邹小姐

肇庆市国土资源局大旺分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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